在校学生学校要求统一进行管理,要求住校内学生公寓,原则上是不能不在校住宿的。如果因特殊情况实在不能住校,可以在入学之后向学工部提出书面申请调查情况属实,上报院领导审批。
学生本校住宿、学习,享受和统招生一样的待遇。我校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开展纳入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,列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,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充分保障。重视对自考生的管理,让学生成人成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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